大方县文明城市创建小微花园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慕俄格花园A地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公示(第一批第三榜)
大方县文明城市创建小微花园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慕俄格花园A地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公示(第一批第三榜)
经县人民政府委托,慕俄格街道办事处此次对汪安翠等7户涉及大方县文明城市创建小微花园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慕俄格花园A地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内容有异议者,可向慕俄格街道办事处反映、举报。
监督电话:0857-5922666 联系人:曾加亮
附件:大方县文明城市创建小微花园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慕俄格花园A地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公示
大方县文明城市创建小微花园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慕俄格花园A地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 公示(第一批第三榜).xls
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