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文明城市创建小微花园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慕俄格花园A地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公示(第一批第三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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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文明城市创建小微花园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慕俄格花园A地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公示(第一批第三榜)

    

    经县人民政府委托,慕俄格街道办事处此次对汪安翠等7户涉及大方县文明城市创建小微花园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慕俄格花园A地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20241115日至2024年1121日,公示期间如对内容有异议者,可向慕俄格街道办事处反映、举报。

监督电话:0857-5922666    联系人:曾加亮

附件:大方县文明城市创建小微花园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慕俄格花园A地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公示

大方县文明城市创建小微花园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慕俄格花园A地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  公示(第一批第三榜).xls


                              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