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一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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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一榜)

    根据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方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试行)》的通知(方府发〔2017〕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前期经大方县房屋征收补偿保障服务中心及大方县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现场勘测丈量、计算,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房屋合法性的认定。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利益,接受群众监督。现初步将大方县大海坝烈士陵园扩建李润菊等6户拟作为项目征收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6日,公示期间请房屋被征收户及其他群众仔细核对房屋合法性、房屋结构、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等有无错乱,姓名与身份证或户口簿是否相符。对于被征收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无证)的,本人能够主动认定的,按相关文件予以补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开展下步工作。

附:大方县大海坝烈士陵园扩建房屋拟付款花名册

大海坝李润菊等6户花名册.xls

联系人:黄瑶   18212811113       王位海  13984592218                      

    大方县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  大方县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