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食用、不准留宿…毕节发布十要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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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冬春季疫情防控公众“十要十不准” 

一要外防输入,省外来毕返乡人员,主动到所属村(社区) 报备;不准隐瞒行程、隐匿病史。

二要加强防护,做到外出戴口罩、平时勤洗手、房间多通风; 不准公共场合不戴口罩。 

三要正确就医,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准未佩戴口罩到医院就诊,未经医院允许私自探视住院病人。 

四要移风易俗,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控制民俗活动;不准违规举办红白喜事及其他宴会活动。 

五要健康过节,非必要不外出,做到少聚会,少串门;不准违规组织大规模聚集活动。 

六要科学理性,从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正确甄别疫情信 息;不准造谣、信谣、传谣。 

七要安全饮食,食物烧熟煮透,案板生熟分开;不准捕杀、 运输、买卖、食用野生动物,食用来源不明的冷冻食品。 

八要举止文明,保持社交安全距离,打喷嚏、咳嗽时自觉捂 住口鼻;不准在公共场所扎堆聚集,随地乱吐痰,不讲卫生。 

九要积极配合,发现境外来(返)毕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 (返)毕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三类重点人群要及时向村(社区)或有关部门报告;不准包庇、隐瞒、留宿三类重点人群。 

十要遵规守纪,听从党和政府安排,自觉参与疫情防控;不准不服从管控、不听从劝阻,甚至无理取闹、滋事生非。

毕节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