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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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常态化整治滥办酒席、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低俗婚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特制定本倡导性标准。

一、操办范围

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生日、入伍、升学、谢师、祝寿、立碑、店铺开业等喜事庆贺,应控制在近亲属范围内倡导一事只能有1个操办主体,不得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

二、操办程序

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培育淳朴民风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的愿望和责任。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宜需严格按程序报备;一般党员同志需到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报备;广大群众办理婚丧事宜需到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报备,报备时说明办理时长、操办规模、宴请范围等。

酒席操办事主,要配合属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婚丧领域从业主体、酒店、饭店、餐馆、酒席“一条龙”经营主体等餐饮行业接到婚丧等酒席订单,需报备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适时跟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婚庆标准

倡导文明节俭,婚事新办,树立婚姻新观念,推行简约婚礼、旅行结婚。反对高价彩礼、高额礼金、奢华婚礼。

1.结婚酒席时间控制在1天,承办酒席一餐,单方置办桌数控制在35(350人)桌以内、双方合办的婚宴控制在45(450人)桌以内,其中,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单方置办桌数控制在15150人)桌以内、双方合办的婚宴控制在30300人)桌以内

2.控制酒席价格标准,酒店办理原则上每桌控制在500元(含烟酒和饮料)以内,家庭自办每桌控制在300元(含烟酒和饮料)以内。

3.婚恋自由,严禁买卖、包办婚姻。彩礼不是衡量情感的秤杆,提倡广大家庭率先示范‘零彩礼’‘彩礼和抵制高价彩礼

4.提倡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婚车不租借豪华车辆

5.城区(除亲属外)“随礼”控制在200元以内,农村“随礼”控制在100元以内。

6.拒绝低俗婚闹,杜绝恶搞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不良行为。办理酒席期间不占用街道、公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

、丧事标准

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自觉履行赡养义务。革除长时间停棺待葬陋习,服从殡葬管理。缩小治丧规模,缩减治丧费用。

1.倡导文明治丧节俭办丧,治丧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鼓励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进行,减少居家停柩扰民。

2.简化治丧仪式控制遗体告别仪式规模直系亲属佩戴黑纱白花。减少不必要的法事道场,杜绝低俗喜庆表演、请人哭丧封建迷信活动治丧期间不占用街道、公园、广场、公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

3.治丧期间便餐从简(每桌不超过150元)。酒席正餐,城区每桌控制在400元(含水酒和饮料)以内;乡镇每桌控制在200元(含水酒和饮料)以内。城区(除亲属外)“随礼”控制在200元以内,农村(除亲属外)“随礼”控制在100元以内。

4.推行生态安葬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倡导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反对违规土葬、建造豪华大墓、活人墓。

5.倡导文明祭扫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现代祭扫方式。不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减少火灾隐患与环境污染。

五、日常习俗与生活方式

1.反对铺张浪费在各类聚餐(包括家宴、食堂、餐馆)中,践行“光盘行动”,按需点餐,剩余打包。

2.抵制不良习气坚决抵制黄赌毒,反对酗酒斗酒。倡导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3.改善人居环境保持房前屋后整洁,规范杂物堆放,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美丽家园。

六、人人参与,共同监督

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抵制婚丧礼俗陈规陋习,带领亲朋好友、身边群众维护公序良俗,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广大群众要转变观念,相互提醒监督,主动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共同营造文明、节俭、有序、和谐的美好生活环境。

七、原则

本标准为倡导性、指导性标准,具体量化指标可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经民主程序协商确定。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通过村(居)民自治协商方式推进。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鼓励在保持民族特色的基础上进行文明化、节约化改良。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大方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