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2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结合我县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情况,经2026年2月10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对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你们上报的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31个项目予以立项(立项项目明细详见附件1),投入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1048万元。
二、项目立项后,请你们结合项目类型及属性,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对综合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预算,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需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
四、各项目实施单位接到批复后,于2026年2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一式三份)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到原乡村振兴局邮箱:dafangfpb@163.com。
附件:大方县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拟立项项目计划表
大方县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拟立项项目计划表.xls
中共大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2月10日
(联系人:李忠明;联系电话:0857—522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