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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项目公示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5-29 14:57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大方县财政局 大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方财预〔2026〕71号 财农18号)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6-05-29 14:57:41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2及《中共大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方农领复20266号)文件精神,现2026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壹仟零肆拾捌万元整10480000.00)下达给你(附表于后)请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性经济分类、部门经济分类(见附表),热点分类“0非三保支出”,纳入项目支出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属一次性补助。请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财政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严禁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先清算、后支付”或“超额清算”,同时不得支出后延迟资金清算或不清算。

四、要按照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做好项目动态调整,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五、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市(州)级、县级衔接资金分配一律公开,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收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请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衔接资金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及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省乡村振兴局将继续对资金项目备案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作为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1:大方县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拟实施项目计划表.xls

附件2.大方县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rar

大方县财政局      大方县农业农村局

202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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